台婚喪喜慶業者使用音樂 請付費
【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 18 日電)婚喪喜慶播放音樂也要付費? 經濟部表示,著作權團體開始向殯葬業與靈骨塔業者要求使用報酬,萬安與國寶兩家禮儀公司已尋求授權使用;飯店辦理婚禮播放歌曲也要付費。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強調,已提醒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尋求告別式使用音樂著作權時,必須顧慮社會觀感,因此大部分著作權集管團體都是被動取得授權居多。
王美花指出,不管是告別式或是飯店、餐廳舉行婚禮,由於殯葬與飯店業者屬於營業上的利用行為,的確應該徵得著作權人授權後才能利用。
如襯底音樂是現場播放 CD 音樂(唱片),除音樂著作以外,還涉及公開演出他人的錄音著作,著作財產權人也可以請求利用人支付使用報酬。
王美花表示,通常坊間喪家會將喪葬事宜委託禮儀公司辦理,禮儀公司經常性為不同喪家、不同告別式播放或演奏,所以屬禮儀公司營業上的利用行為,應該由禮儀公司依照在告別式上實際的利用情形支付公開演出或公開播送的授權費用。
此外,王美花也指出,如果告別式播放的光碟是由喪家自行準備,且內容是喪家自己利用個人相片、影片加上襯底音樂製作而成的,因喪家製作光碟只是供個人與家庭使用,不具營利目的,符合著作權法第 51 條合理使用規定,不需要取得授權。
同樣的,如果婚禮上由新人自行準備的個人相片、影片,加上襯底音樂製作而成的,也符合合理使用範圍,不需付費,不過,如果是飯店或餐廳播放,則必須取得授權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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