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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購物違法促銷翻新 北市: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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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4日電)電視購物台違法促銷減肥等「食品」廣告伎倆翻新,雖實體包裝標示合法,但宣稱有醫療療效廣告改由代言人口述。北市議員汪志冰、戴錫欽今天要求市府清查;衛生局說,加強查處。

汪志冰、戴錫欽在議會6樓舉行記者會,出席記者會的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技正沈美俐表示,針對食品誇大有療效,由專人針對不同媒體每天監看,去年 1年裁罰供貨廠商金額達新台幣5000多萬元;對於業者手法翻新,後續會加強查處。

北市消保官嚴浩芬表示,消費者如果買到誇大不實商品,依消保法7天內可以無償退貨退費;若超過7天審閱期,也可以產品有重大瑕疵,要求解除合約。另外,公平交易法已修法,包括購物頻道業者、產品代言人也要負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對於電視購物頻道違法促銷伎倆翻新,汪志冰指出,這些由名人代言的「食品」廣告,產品名稱包括鹿龜原膠錠、膠原活莓飲、全效纖瘦組。購物頻道雖號稱「嚴選」,但誇稱的功能從減肥燃脂、抗老回春、到治癒飛蚊症、老花眼都有,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

汪志冰說,衛生局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也就是廣告或包裝標示是否不實,來判別是否違法。頻道業者遊走法律邊緣,產品實體包裝合乎規定,但改由代言人與來賓對話、旁白聳動口語,或是廣告畫面上文字促銷。

戴錫欽則質疑,衛生局1到4月,針對電視購物頻道相關案件,只裁處34件,裁罰金額僅211萬元。而經議員助理實際監看側錄,才12個小時就發現14件產品廣告誇大不實,稽查單位裁罰明顯偏低;況且與供貨商、頻道業者賺取暴利相較,裁罰不成比例。包括觀傳局、衛生局、消保官應透過修法,對玩法業者祭出重罰,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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