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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印勞吃豬肉 惡雇主不得再聘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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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3日電)逼迫信奉回教印尼勞工吃豬肉的雇主,已遭司法機關起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調查發現,這名雇主已違反多項就業服務法規定,除從重處罰外,將禁止再聘外勞。

勞委會今天表示,經過調查,這名強迫印勞吃豬肉的雇主還有多項違規,包括涉嫌利用不實資料申請外勞、非法扣留外勞薪資證件、指派外勞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及涉及聘僱他人申請的外勞。

勞委會決定,廢止這名雇主聘僱外勞許可,限制雇主不得再申請聘僱外勞;同時,依就業服務法從重罰鍰,最多可達新台幣250萬元。

勞委會為保障外勞權益,降低雇主不當對待,依規定,雇主應於外勞入國3日內,向當地縣市政府通報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檢查,縣(市)政府也應在3個月內實地派員訪查。

勞委會同時在去年7月1日,設置1955外勞申訴保護專線,提供外勞諮詢與申訴;桃園及高雄國際機場也有設置外勞機場關懷服務站,提供外勞入出境權益宣導及受理申訴。

勞委會呼籲國人,尊重在台外勞的宗教信仰自由,關懷並重視人權。

勞委會說,將持續加強宣導,鼓勵外勞權益遭受侵害時,應運用相關申訴管道提起申訴,並將加強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的宣導,同時結合縣(市)政府落實雇主例行訪查及不定期抽查,確保外勞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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