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監院調查發現,經建會在民國97年提出擴大內需補助地方政府公共建設583億元計畫,在計畫規劃、預算編列、執行管考,涉諸多違失,今天糾正行政院、經建會、公共工程委員會。
這項糾正案由監委林鉅鋃、楊美鈴、杜善良、洪德旋所提出。糾正案文指出,擴大內需方案97年度預算實現數為新台幣180億餘元,預算執行率僅為30.98%,保留382億餘元鉅額預算(保留比率65.61%),轉入98年度繼續執行,其中國科會等7機關97年預算執行率均低於30%,鉅額資金滯存地方政府,影響國庫資金調度。
糾正案文表示,擴大內需方案首要目標是提升經濟成長率,主計處原估97年度經濟成長率可因此提高0.45%,但實際僅提高0.15%,並未達成預期效益。
糾正案文指出,該計畫以人口比例作為補助地方政府分配基準,致人數愈多的都會縣市獲較多補助,不利城鄉均衡發展;提報計畫集中於交通部、內政部及教育部相關施政內容,顯未考量建設需求;預算編列過於簡略,缺乏詳細內容,作業期程匆促,致計畫變更頻繁;部分地方政府於申請補助後,就追減或不予執行自有預算,改由中央政府擴大內需方案經費支應,也不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