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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結婚若棄學生身分 教部: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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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1日電)教育部今天重申,陸生申請來台就學期間,若與台灣人結婚,也可以選擇以「陸生」身分繼續在台就學,不過,就學期間不能計入大陸配偶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取得身分證的年限。

綠營立委質疑,萬一開放陸生來台,卻與台灣人結婚,這些大陸配偶很快就能領到身分證,變成長期居留,甚至應考台灣公職。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傍晚向媒體表示,陸生來台就學後,與台灣人結婚,仍可以「陸生」身分,繼續在台就學,但就學期間在台居留,不能計入大陸配偶來台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以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年限。

何卓飛說,如果陸生來台就學期間與台灣人結婚後,選擇身分定位為「大陸配偶」,因會與原先申請來台的理由不同,依法學校會將學生退學,而如果先是用大陸配偶身分來台,在台居留期間想就讀台灣的大專院校,也不能循陸生來台程序,須參加台灣現行各種入學考試,才可繼續就學。

對綠營擔心陸生可循法規漏洞考證照,教育部的立場是,大陸人士來台只能有一種身分,與台灣人結婚仍可以繼續在台求學,但陸生就學期間,不納入陸配申請台灣身分證的居留年限,若他們想入籍台灣,又不想被退學,就必須等在台唸完書後,再重新申請來台、重新計算在台的居留年限,即依親6年後才能領到身分證。

不過,台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晚間仍發布新聞稿表示,教育部對陸生來台求學期間與台灣民眾結婚設限,是保守專制、侵害人權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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