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1日訊】10日上午,原民國教育總長傅增湘後人要求分割巨額祖產一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該案原告要求分割的祖產包括上千塊古玉及藏書等文物兩萬餘件,涉案子孫中不乏具有相當高社會地位的名人。
傅增湘是中國歷史上著名藏書家,清代翰林。曾任民國教育總長、故宮博物院圖書館館長。五四運動中,因抵制北京政府罷免蔡元培的命令受牽連而被免職。傅增湘五個子女中,長子傅忠謨留下了五個子女,三子傅定謨留下了四個子女。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傅家析產糾紛自1983年第一次起訴,至今已經持續近20年。涉及的名人有民國教育總長傅增湘,傅增湘之子原國家文物局古玉鑑賞專家傅忠謨,傅增湘之孫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建築歷史學家傅熹年等。此案的一審判決書就長達80餘頁。
該案原告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謨之女傅鈺年,被告是其堂兄傅熹年等。
傅鈺年起訴稱,其父親傅定謨先於祖父傅增湘離世。父親去世後祖父傅增湘一直與其伯父傅忠謨一起生活,直到1949年祖父去世。當時他們這一房的4個子女都還年幼,無法分家,也與伯父傅忠謨一起生活。祖父的遺產一直處於共有狀態,由伯父傅忠謨和堂兄傅熹年負責掌管。
「文革」期間,傅家被抄家。「文革」之後,西城區有關部門對查抄傅家的財產予以清退,僅清退清單上列出的退還古玉就多達900餘塊, 還有藏書、傢俱、印章等近兩萬件文物和藏品。
2004年傅鈺年偶然發現,在瀚海秋季拍賣會上,傅家家藏的紅山文化玉龍形鉤被以253萬元拍出,家藏的紅山文化黃玉狩首蟲身墜以132萬元被拍出。傅鈺年等認為,伯父一房的子女隱瞞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內的巨額祖產,侵犯了包括她在內的多人對祖父遺產的依法繼承權,於是在2005年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析產並分割祖產。
2009年北京市一中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認定50餘件(包括傅增湘印章40餘枚)物品屬於傅增湘遺產為其後人共有外,駁回了傅鈺年要求分割900餘塊古玉等其他遺產的訴訟請求。傅鈺年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激烈交鋒
10日上午,傅增湘遺產糾紛一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審開庭。民國教育總長傅增湘的9名孫輩後人,圍繞包括近千塊古玉在內的兩萬餘件文物究竟是傅增湘的遺產還是傅增湘長子傅忠謨所留展開激烈交鋒。
被告一方傅增湘長子傅忠謨的5個子女無一人到庭,只有兩位代理人坐在被上訴席上。而原告傅鈺年一房的四個子女,傅增湘 的兩個孫子傅嵩年、傅延年親自到庭參加訴訟,傅鈺年由丈夫代其出庭,傅頎年的兒子代其母親出庭參加訴訟。該析產案出現了涇渭分明的兩大利益陣營。
被告傅熹年等稱,其父親傅忠謨是我國著名的玉石收藏和鑑賞家,致力收集古玉雕,藏品近千件,著有《佩德齋古玉圖錄》、《古玉精英》等。「文革」後發還給傅家的近千塊古玉,是其父親傅忠謨的遺產,應歸他們這一房的子女繼承。
而傅鈺年等另一房的子女則認為,其祖父傅增湘是清末、民國時期國內著名的收藏家,傅家的收藏在祖父壯年時就已完成,伯父傅忠謨是在研究傅增湘收藏的上千塊古玉的基礎上,才成為玉石專家。上述古玉等文物無疑是祖父傅增湘的遺產,祖父去世後,應屬於傅家後人的共同財產。
傅家爭產事件簿
‧ 1949年傅增湘去世,留下財產由長子傅忠謨接管,後由長孫傅熹年負責;三子傅定謨早逝,其四個子女跟伯父傅忠謨一起生活
‧文革期間傅家被抄家。文革後當局清退被查抄的財產,至 1989年共計退還 17,885件、 24箱、 13捆和 1匣文物,由傅熹年接收
‧ 1983年,傅增湘孫女傅鈺年(傅定謨所生)起訴堂兄傅熹年,要求分享祖產,但得知當局未退還所有文物而暫時撤銷起訴
‧ 1985年,傅熹年召集傅增湘孫輩 11人中的 7人瓜分祖產,每人獲得百來件文物,但傅鈺年當時在外地未接到通知
‧ 2004年,傅熹年所藏的兩件家傳紅山文物被高價拍出,傅鈺年認為堂兄隱瞞了大量祖產
‧ 2005年,傅鈺年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起訴,指之前所分祖產並非全部,要求法院重新分割
‧ 2009年,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傅熹年擁有 990多件玉器,但屬其父親、即傅增湘長子傅忠謨所有;另認為 50多件文物,包括傅增湘的印章、日記等,屬傅增湘遺產,為後人共有,可以瓜分;傅鈺年不服上訴
‧ 2010年 5月 10日,北京市高級法院二審開庭
傅增湘家譜
傅增湘一生曾娶過四位妻子。四位妻子中只有二房王氏生育了三子二女。
分別為:傅忠謨、傅嘉謨、傅定謨、傅傳謨、傅厚謨。傅增湘年老時只剩有長子傅忠謨、三子傅定謨。
長子傅忠謨留有子女五人,分別為:傅熹年、傅燾年、傅萬年、傅美年、傅燕年。
三子傅定謨留有子女四人,分別為:傅嵩年、傅鈺年、傅延年、傅頎年。
此外,傅增湘的女兒傅傳謨留有兩個子女,分別為:李蓮、李治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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