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博客戶員工證監會作證 稱借錢給鄧越文
【大紀元5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4月30日,安省證監會繼續審理鄧越文和麥博集團涉嫌違反證監法一案。2名麥博集團職員(一男一女)和3名客戶(兩男一女)來證監會作證,稱他們至少借給鄧150萬元。
鄧越文的女客戶(英文名縮寫ML)作證時說:「2006年起,我曾10多次借錢給鄧越文,總額超過100萬美元。雖然我曾得到一些利息(每月4%),但鄧現在還欠我100多萬元。」
這名女客戶於1988年7月從大陸移民加拿大,現住在密市,是一名房地產經紀。她在2005年認識鄧越文,曾幫鄧買賣2處房產。
麥博市場部員工甲女士作證時說:「2007年1月起,我曾多次借錢給鄧越文,總數遠遠大於50萬元,每月可得到2%的利息。目前,鄧欠我的錢不止50萬。」
甲來自大陸,在一家個人潛能培訓基地認識了鄧越文。隨後,她成為麥博的互惠基金代理。后又負責對外宣傳麥博(例如登廣告)。甲的丈夫從事電腦軟件業,曾介紹一名男同事(英文名縮寫RA)和多位朋友到麥博投資。
另外,前麥博外匯一位分析員也來證監會作證。
鄧越文客戶的一位朋友向大紀元表示,鄧越文看起來老了很多,應該是壓力所致,他認為鄧的這類事情不僅發生在華人社區,也在意大利和猶太社區發生過。
下週二,另外2至3名辯方證人會來證監會,為鄧越文辯護。
證監會的資深破案會計師柯林斯(Stephanie Collins)表示,鄧越文曾說他妻子林佳蓓和此案沒有關係。然而,麥博曾多次匯錢給林。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間,麥博共向林在美國加州的賬戶電匯137萬美元。這筆錢都是客戶的投資款。
從去年4月13日起,安省證監會一直禁止麥博集團和其總裁鄧越文從事證券交易。他們涉嫌違反證券法、無牌證券交易、未向證監會遞交《債券投資者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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