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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7 日電)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說,內政部修改相關辦法,規範來台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大陸人士,這些人士不會變成白領或藍領勞工;外界認為政府開放讓大陸大公司有幾百人到台灣是誤解。
江宜樺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內政部2日公告修正「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
他說,商務活動是指商務訪問、考察、演講等,非工作,規定停留許可期間為1至3個月。依規定,來台從事商務活動不可進行與收受酬勞有關的工作。
江宜樺表示,辦法規範來台從事短期商務活動的大陸人士,這些人士不會變成白領或藍領勞工;外界認為政府要開放讓大陸大公司有幾百人到台灣是誤解。
他並說,過去規定公司年營業額未達新台幣3000萬元,可邀請45人次大陸人士來台;年營業額超過3000萬元,可邀200人次。這次進一步開放年營業額1億元以上公司,可邀400人次,與開放大陸勞工來台無關。
跨國企業專業經理人員來台方面,江宜樺表示,跨國企業會派經理人員來台工作,屬管理階層,非勞工。內政部統計,94年至98年計有1185名跨國企業人士來台。
他指出,政府過去對外國人士與大陸人士管制規定不一致,這次順應工商業界反映修改規定,讓規定趨於一致。
江宜樺說,因應戶籍法修改,廢止流動人口登記辦法,但只要大陸人民屬跨國公司高階專業經理人來台超過3個月,政府會主動調查其家庭生活狀況、婚姻等。雖然廢止流動人口登記,但對大陸人士來台長期居住未放鬆管制。
根據內政部統計,94年至98年申請核准來台的大陸專業人士35萬1706人,商務人士14萬9705人,跨國企業人士11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