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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扁交保 扁嫂同意匯款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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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侯承旭、林俊宏/綜合報導〕扁辦秘書江志銘昨天陪同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探視前總統陳水扁。江志銘受訪時表示,為了讓扁有機會交保,吳淑珍已同意匯回海外帳戶鉅款到檢方指定帳戶,相關文件已簽署完畢。

蔡丁貴、張葉森指出,扁提到目前彰顯台灣的力量還不夠,若有機會出來,將有比現在更劇烈的動作。

*陳致中︰扁家無主導權*

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昨在高雄召開記者會表示,扁家的海外資產何時匯回台灣,扁家並無主導權,合議庭卻將台灣、瑞士司法互助的進度與其父解除羈押一事連結在一起,讓他感到很無奈。

他指出,他與太太黃睿靚已在3月25日於特偵組做成筆錄,並依檢察官要求簽署相關文件,目前整件事的主導權不在陳家人手中,剩下來的是台灣、瑞士檢察機關司法互助的進度。

不過,特偵組檢察官表示,扁家雖簽署同意書,表明願把存放在瑞士的款項匯回台灣,不過這也可能只是有利扁家訴訟的策略,因為程序上扁家瑞士資金存放在信託公司內,陳致中是受益人,加上國內判決未確定,故應先由陳致中和信託公司解約,再變現匯回檢方指定的國內銀行,而陳致中方面是否已和信託公司解約或即將著手,檢方一直得不到明確的答案。

陳致中也說,父親目前人在看守所,做兒子的怎能不著急?外界質疑他為了保護資產,寧願讓父親繼續羈押,這種說法沒有人性。

江志銘則表示,原本吳淑珍拒絕將海外帳戶內金錢匯到特偵組指定的帳戶,堅持必須匯到由公正第三者所成立的專戶,作為扶助弱勢、本土力量與公益事業之用,但為讓陳水扁有機會交保,吳淑珍與陳致中、律師研究後不再堅持,目前已完成相關文件的簽署。

*扁︰決未貪污外交經費*

〔記者劉志原、楊國文/台北報導〕特偵組起訴陳水扁前總統涉貪污外交經費卅三萬美金案,台北地院昨進行言詞辯論,扁強調自己絕對沒貪污,公款全用於外交。全案昨辯論終結,訂於6月8日下午三點宣判。

檢方認為,扁在總統任內每次出訪友邦前,政府均撥付十萬美元外交零用金,但十一次任務結束,扁涉嫌將剩餘款共卅三萬美元侵吞,並匯至美國給兒子陳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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