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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改規定 中國白領來台 政府開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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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曾韋禎/台北報導〕台灣內政部4月2日公告修正「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原本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的大陸人士入台停留屆滿後,延期「每次不得逾一年」,修正後改為「每次不得逾三年」,延長其在台停留時間;辦理延期需「居住地之流動人口登記聯單」的文件也取消,更不必在入境後15日內向警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

對此,民進黨立委賴清德痛批,馬英九在政治上採一中政策,導致國防、外交棄守,經濟一中導致產業棄守,連把關的國境安全法令都放棄,未來在台灣「匪諜就在你身邊」;且馬英九一再宣稱不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但內政部這兩項辦法的修正,證明馬自打嘴巴,是為陸勞來台鋪路,未來中國大陸勞工一定會開放進來!

另外,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的大陸人民到台灣,原本應覓一台灣人做為其保證人,也被修改為「由該跨國企業在台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負責人或業務主管為保證人」,取消以台灣人做其保證人的規定。

年營業額上億 每年可邀四百人次

原先「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陸人「入境後15日內,應向居住地警察分駐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未依規定辦理者不得申請延期停留」。這條條文修正後直接刪除,未來跨國企業陸人來台不必向警察局登記。

經許可延期的陸人,其配偶子女也可申請延期,停留期間也相同。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中,原本只有本國企業、僑外投資事業、外國公司具一定規模者才具「邀請單位」身分,修正後新增「大陸地區公司在台分公司年度營業額達一千萬元,或營運資金達五百萬元的新設大陸地區公司在台分公司」,也可成為「邀請單位」;且只要邀請單位年度營業額達一億元,每年邀請人次可達四百人次。

綠批可惡 如同開放中國勞工

民進黨團質疑,這等於是變相開放中國白領階級來台,技術性的服務勞工也可因此被邀請來台,「四百人次來來去去,無疑就是開放中國勞工來台了!」賴清德痛批,馬英九把敵國中國當成自己人,毫無危機意識,無視於中國對我瞄準的一千多枚飛彈,只為他自己要邁向統一之路,「太可惡了!」

台內政部:法規鬆綁 非開放陸勞

對於立委的質疑,台灣內政部移民署長謝立功表示,修正該規定是為了配合工商團體建議鬆綁相關法規,同時因應兩岸商務交流活動持續發展,鬆綁大陸地區白領工作者來台的門檻,並簡化其程序,絕非開放陸勞來台;至於取消流動人口登記,也是因應戶籍修法所作之更改,並非此次修正的重點。

台灣移民署官員指出,大陸商務、專業人士來台數量,隨兩岸往來日益頻繁,迅速攀升,前年平均每月來台約六千人次,去年平均每月來台已突破一萬人次。在新修辦法實施後,預期大陸地區的商務人士來台人次,可望再成長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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