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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逝癌婦家屬:健保鎖卡才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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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俞肇福、王昶閔/綜合報導〕本報昨天報導基隆市婦人賴秋鳳積欠健保費罹癌沒錢就醫前天病逝,健保局回應賴婦未被鎖卡;賴秋鳳女兒聞訊駁斥,就是因為被鎖卡,母親送醫急救當天,才須自費繳納一萬多元,健保局不是說謊就是搞烏龍。

*署基:家屬未拿健保卡給醫護人員*

但署立基隆醫院表示,賴婦送醫急救時帶了健保卡,但賴婦前夫曹添財在旁說:「健保卡被鎖,沒用啦!」健保卡並未交給醫護人員,是用自費就醫。賴婦大女兒曹家康證實院方說法,不過,他們仍認為是健保卡「被鎖卡」。

曹添財說,他曾因沒錢繳納健保費而到健保局基隆辦事處詢問,但櫃檯人員只說沒錢繳納健保費就得鎖卡,還說欠費那麼久,多少也該繳一點,他們只能無奈離開;曹添財說,沒人告訴他們健保費可以分期繳納,只能怪自己無能。曹添財說,全家五人積欠健保費共二十餘萬元,當初也不知道健保欠費可以分期繳納,現在全家都沒健保,連生病也不敢去看醫生,都是買成藥吃。

對於健保局說未被鎖卡一事,曹添財激動地拿出醫院開的單據說,若未被鎖卡,那急診室相關費用應該以健保繳納,何以需要自費一萬多元?

*健保局:去年7月開卡後就未鎖卡*

健保局台北業務組組長蔡魯重申,健保局紀錄顯示,賴婦在九十八年7月,因欠繳健保費遭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扣繳每月薪水中的三分之一後,健保局已為賴婦開卡,之後並無鎖卡紀錄。就算當時真的被鎖卡,也可請里長開立「經濟弱勢」證明,向健保局申請「例外就醫」,醫療費仍可由健保支付,家屬不必先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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