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光德國報導)法律保障保險在目前經濟困難時期大受歡迎,在德國大約有二千一百萬人保法律保障險。
保法律保障險(Rechts-schutzversicherung)是德國公司和個人的基本保險之一。和第三方責任保險(Haft-pflichtversicherung)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保險(Berufsun-faehigkeitspolice)比,業內人士一般把法律保障險歸在「舒適保險」範圍內,因為前者是個人生存的基本保障險。但是法律保障險給人一種「安全「的感覺。
對房屋出租者,經常開車出門的人或者是感覺自己的工作位置不穩定的人來說這個保險意義重大。在經濟危機下,很多年薪超過十萬歐元的高薪僱員突然被掃地出門,很多做職業培訓的學徒中途被解僱。在這種情況下保法律保障險會提供法律幫助。在北威州,勞工法庭的訴訟案卷2009年達到了11萬6千起,比前一年增長了13%。在巴符州增加了19%。保險公司2009年單單對勞工訴訟中這種昂貴的解決方式付出五億三千二百萬歐元,比2008年多出25%。
法律保障險分為二類,一個是自己也承擔部份費用,另外一類是自己不負擔費用。選取哪種,全看個人情況而定。對於那些要打價格昂貴的官司的人來說,自己承擔部份費用的類別比較有意義。如果日後沒有用到這個保險,自己應承擔部份還可以省下。如果想保法律保障險但是又想便宜點,可以選擇自己承擔部份費用的那種。當然一次性把全年的保險費付清一般也能省下大約5%的保險費。
據經濟週刊的調查,不同保險公司所承保的範圍和服務也大不同,並不是保險費最貴就一定是最好的。有一些保險項目如建房買房、資本投資、股票交易等方面的法律問題,幾乎沒有一個保險公司願意承保。
此外,不是所有的保險項目從簽保險合同的當日就好用,而是要等三個月以後才生效。而且,投保以前發生的法律糾紛一般不在法律保障保險範圍之內。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