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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財劃法 桃竹苗同喊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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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苗栗26日電)桃竹苗等縣市政府今天在修正財劃法研討會中同聲喊窮,支持擴大統籌分配款規模,建議非地方自治經費由中央負擔;所得稅分配比率由10%調降為6%,將排擠農業縣市,應維持原案。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在臺灣菸酒公司苗栗縣竹南啤酒廠舉辦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研討會,由立法委員康世儒主持。財政部長李述德等相關官員到場,聽取桃園、新竹縣、新竹市及苗栗縣等地方政府、鄉鎮代表對修法的意見。

與會代表在會中同聲喊窮,多名與會人員指出,所得稅分配比率原規劃10%,但為解決地方政府滯欠勞健保費,變更為由中央負擔勞健保費,但所得稅分配比率調降至6%,將排擠農保人口眾多的農業縣市,建議維持原案。

新竹縣長邱鏡淳在會中表示,竹縣97年度稅捐上繳中央達新台幣300億元,但98年度的統籌分配款僅23億元,顯然不成比例;竹縣舉債422億元,已趨近舉債上限。他建議,中央要考量地方建設需求,若財政不健全,無法推動建設。

新竹市長許明財建議,依財政績效及稅收貢獻度,提高地方政府財源分配比率,並提高科學園區所在縣市基準財政需求。他說,竹市98年度平均每人創稅金額僅次於北市,但修法後,平均每人獲得統籌分配款金額卻敬陪末座,相當不公平。

苗栗縣政府財政處副處長鍾送妹指出,地方基本財政需求,應刪除不屬地方自治事項的高中職以上學校教育及公立醫療院所相關經費;且縣內配合興建5座水庫,建議加成補助設置水庫的縣市政府。

桃園縣財政處長黃如松指出,修法後,桃園縣統籌分配款平均每人僅1萬3000多元,要求能提升至財政部評估的財源保障基準數,每人平均1萬5887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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