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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衛生局:家庭常備「良」藥 禁藥不得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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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有些國人到泰國、大陸等地旅遊總要帶幾罐五塔標行軍散、五塔油及黃道益活絡油、桂林西瓜霜等家庭常備良藥回國,但是這些所謂「良」藥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輸入,在商店、路邊攤甚至網路販售都可能觸犯藥事法,以販售禁藥而移送地檢署偵辦,若販售而致人於死則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民眾不得不慎!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與警察局合作,在查察外籍商品店、攤販、西藥房以及藥局等販售偽禁藥等情事上,於在1週內移送26位販售嫌疑人,查扣103項藥品,最大宗的就是泰國的五塔標行軍散、黃道益活絡油,以及連最近因被新加坡驗出含有「酚酞」及「西布曲明」而下架的香港李眾勝堂保濟丸也在名單之列。

桃園衛生局表示,查獲的藥品主要來自亞洲,泰國、印尼、越南以及大陸等,大概可分為止痛藥膏、止痛藥錠、胃乳、綜合感冒藥、抗生素以及眼藥水、避孕藥、抗菌的陰道塞劑等。甚至有已被衛生單位驗出含有威而鋼及犀利士等壯陽成分的三體牛鞭、一炮到天亮等,以及只有英文標示的犀利士、威而鋼等壯陽藥品,琳瑯滿目。

桃園衛生局長劉宜廉表示,這些藥品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藥品在市場、路邊或商店隨處可買到,對於民眾的健康會造成極大的傷害,衛生局將持續與警察單位持續合作,加強查察該類藥品之販售行為,也將與檢調單位合作查察源頭,以阻絕該些藥品持續輸入販售。

依據藥事法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運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另藥事法也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為避免牢獄以及傷害別人的健康,切勿製造、輸入甚至販售該些藥品。

劉局長提醒民眾,堅持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五不”原則,不要購買誇大不實以及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危害健康及權益受損,也歡迎民眾向衛生局檢舉,共同打擊不法藥品,維護縣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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