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翁聿煌/北縣報導〕台北縣淡水河畔的紅樹林自然保留區,主管機關為保護區內的珍貴野生動植物生態,依法嚴格限制民眾進入,但近來仍然有民眾在區內的潮溝划獨木舟溯溪遊覽,鄰近的學校甚至將其當成戶外運動及教學場地。
米倉國小誤闖 校方:改進
位於紅樹林對岸的八里鄉米倉國小校長吳望如說,該校為北縣的海洋學校,所以師生會安排泛獨木舟的操控教學,相較於淡水河船隻來往頻繁,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內的潮溝比較安全,但校方不知道進入須事先申請,以後會注意。
米倉國小將學童泛舟技能列入畢業前的考驗,挑選天氣和水溫比較溫暖的季節,向學校附近擁有獨木舟的餐飲業者借用獨木舟前往,沿途也可就近觀察水筆仔和當地的特殊生態,今年尚未成行。
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總面積七十六.四一公頃,其中的水筆仔矮叢林佔全區四十五%為此區主要樹種。民國六十九年曾因開發遭受大規模破壞,政府於民國七十五年成立保留區,列入嚴格保護,紅樹林的面積才由二十多公頃成長為四十公頃,成為台灣地區面積最大且較完整的水筆仔林。
紅樹林自然保留區現由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下設台北工作站負責管理維護,在保留區的「探索生態小徑」的木棧道入口,有保留區「小叮嚀」,提醒民眾未經核可不得進入,也包括保留區內的潮溝河道,否則依法處罰。
林務局羅東林管處為推廣淡水紅樹林生態保留區,在捷運紅樹林站二樓設有紅樹林生態展示館,並可從一樓進入外頭的生態小徑,總長約四百公尺的生態小徑以架高方式穿透水筆仔林間,棧道下方就是水筆仔生長的泥灘地,民眾以肉眼就可觀察到水筆仔從孕育、成長到落果的過程,是生態教學最好的戶外教室。
小法典
闖紅樹林保留區 最高罰15萬
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育樂課、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業務承辦人劉啟斌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4條「自然保留區原有自然狀態之維護」之規定,民眾欲進入紅樹林保留區,必須事先以書面文件向林管處提出申請,未經許可擅入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擅自摘採、破壞生態環境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劉啟斌表示,如符合「原住民祭典活動」、「相關團體環境教育解說」、「學術研究」或「主管機關核可」等條件,始得進入,以免造成珍貴自然生態的干擾及破壞。
(記者翁聿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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