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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會:6成輪胎業者未標示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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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2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發布調查指出,6成業者未標示輪胎保存期限;呼籲主管機關應明定規範,業者也應採中文標示,同時消費者應儘量選購2年內出廠新胎,才較有保障。

消基會今天召開「60%輪胎未標示使用期限,小心黑心輪胎肇禍」記者會,發布對全台50家輪胎業者調查結果。

消基會調查指出,6成業者未標示輪胎保存期限,5成業者販售輪胎僅以英文或輪胎烙印的週期數字標示製造日期,而3成業者未標示輪胎製造商、進口商或經銷商地址,66%業者僅以英文標示輪胎產地。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目前主管機關經濟部未訂定輪胎使用年限,但是消費者有權了解,呼籲主管機關針對輪胎訂定使用期限,並要求業者採中文標示。

消基會汽機車委員會召集人、中央警察大學汽車學教授郭守穗表示,消費者應儘量選購出廠 2年內新胎,而且最好不要購買二手胎。

郭守穗指出,研究發現,庫存6年以上輪胎「胎紋層」容易老化、脆化而剝落,長時間行駛,會造成行車安全風險。

因此,消基會也呼籲,主管機關應更重視老舊輪胎在市場流通情形,強制業者對老胎進行淘汰,避免消費者在隱匿資訊情況下,購買了具有行車風險的老胎。

郭守穗表示,使用備胎也要注意年限,因為備胎可能會有過期疑慮,若是行車間不得已安裝備胎,應儘速到相關地點更換。

此外,郭守穗表示,目前輪胎製造日期若是在輪胎壁上烙印數字,通常以4碼表示,前2位為週數,後2位為年份,例如3907為2007年第39週,呼籲消費者了解資訊,使用5年以上應主動進廠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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