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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歐費用怎麼算?旅遊業盼協商

【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1日電)歐洲今天開始開放機場,滯歐旅客可望陸續返台。不過,2000多名團客滯留期間的食宿及相關費用可能達3000萬元,旅遊業者表示,吞不下去,盼旅行社、航空公司及旅客能協商解決。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晚間在網站發布聲明,指旅客因航班無法如期起飛才滯歐,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33條規定,應歸責於提供服務的業者。建議旅客滯歐期間產生的食宿及其他費用,應由各航空公司負起責任,旅行社協助旅客主張權益。

全聯會秘書長許高慶表示,這次因火山灰雲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飛機停飛致旅客滯留歐洲,「旅行社都已經依契約內容完成行程,如果飛機能飛,根本沒有旅行社的事」。因為航班問題造成旅客滯歐,卻要旅行社依定型化契約第31條規定,由旅行社負全責並不公平。

許高慶表示,旅客滯留歐洲,對任一方都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但保險每天只理賠新台幣2000元左右,歐洲食宿費用又貴,且不少飯店趁機調高價格,滯歐團客約2000人,每人每天平均花費要6000多元,「若全數都由旅行業者買單,至少要3000萬元。」

許高慶指出,以往有旅團因不可抗力因素致延遲返台,受影響旅客人數、天數都沒有像這次那麼多,因此業者多自行吸收。不過,這次影響太大了,旅行業者無法承擔如此巨大損失。

此外,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滯歐旅客在歐洲期間有前往契約以外的行程,也希望旅客返台後有所處理。

許高慶坦承,全聯會雖然主張旅客滯歐費用應依定型化契約第33條規定處理,「目的是希望航空公司、旅客都能坐下來協商費用問題」,並希望政府部門能正視相關問題,修改定型化契約解決相關爭議。

但若航空公司不與旅遊業者協商呢?許高慶說,「我們一定會協助旅客提出訴願」,他表示,「於公、於私,旅遊業者都站得住腳。」

雖然有業者表示贊同全聯會的主張,但也有業者認為全聯會的建議沒有法律效力,最後可能不了了之,旅遊業者還是這次火山灰雲事件的最大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