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申報第一上市輔導達54家
【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1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外國企業申報輔導第一上市家數已達54家,其中,輔導期滿6個月可遞件申請者已有29家。
證交所指出,由於跨國公司法制差異研議處理標準,需釐清不同地區公司特別問題,使得初期案件審查費時較久,加上考量設立控股公司來台上市所涉股權架構重組、財務報告忠實表達、內控建置及落實遵循、營運地相關稅務規劃及全球布局移轉訂價等,公司上市前需相當規劃及調整。
證交所強調,基於初次上市及對股東權益的保護,針對註冊地與台灣在資本形成、股東會召集與董事權責等規範差異,都會要求納入公司章程修正,作為上市後遵循依據。
至於第二上市方面,由於該企業已在海外上市,基於原上市市場已完成審查及監理,證交所審查程序較為簡化,但為確保申請案件品質,對申請公司經營獲利、產業變化、同業比較、財務報告等重大異常情事及於原上市市場資訊揭露品質均會納入檢視重點,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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