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1日電)法務部廢死政策公聽會今天舉行,支持廢死的台大教授李茂生表示,死刑只有廢除與否,沒有替代方案。實際上,現在執行死刑也無法達到嚇阻犯罪的功效,只是維持安定感而已。
李茂生說,「做好司法裁判品質就可以減少誤判嗎?執行死刑對降低犯罪真的有用嗎?」他說,「有1年執行死刑56人,只是為了取得心臟(指器官捐贈)而已。」這是公開不可說的秘密。
至於已三審定讞的44名死刑犯是否要執行死刑?法務部長曾勇夫在開幕致詞後受訪表示,必須把每一案都看完、審完,排除還可以使用救濟程序的案子後再來處理。曾勇夫說執行死刑,不會拖到年底。
反對廢死或有條件廢死立場的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林志潔表示,司法裁判品質必須提高,執行死刑時不可以「黑市作業」,死刑的執行過程如何?優先順序的選擇條件為何?應該要讓人民知道。
中華民國受害者關懷協會代表也大聲說,「贊成廢死者,有親人被殺死的切身痛苦經驗嗎?有哪一個是家人被殺的?」台北縣議員林國春以自己在任職警察期間的經驗,反對廢死。
李茂生認為,不能避免誤判可能的情況下,一旦執行死刑便不能回復,況且死刑也不能明確證明具威嚇效果。真的是「殺1個人(執行死刑之意),可以防止5個人被殺嗎?」
贊成廢死的瞿海源教授表示,政府對犯罪被害者保護做的不夠,有效的去做才是好的政策。把死刑犯抓來槍斃就可以遏止犯罪嗎?但社會對於死刑的探討都不願意談,也沒有深入瞭解被害家屬的心境並幫助其困境。
瞿海源認為,應廣泛教育民眾認識何謂犯罪,瞭解犯罪之成因與刑罰目的,才能有效防治犯罪降低對犯罪者之偏見,並加強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保護與照顧。
向陽基金會執行長、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教授許福生認為,政府執行死刑時,要如何說服大眾,「誰開第1槍?」法務部被害者保護小組與廢死小組應該並行。政治菁英應該持續關懷,司法改革、更生人保護、青少年保護、被害者保護。
台北縣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的「蘇建和案」如今無法定罪,仍是家屬的痛。蘇案辯護律師許文彬表示,雖然蘇案最後死刑被告判決無罪,但他仍支持維持死刑,「罪大惡極的就該處死。」
許文彬也建議,最高法院對於死刑判決採言詞辯論與共識決(一致決),最高法院必須有公設辯護律師以求毋枉毋縱。死刑的執行階段,必須納入聽取死刑犯最後的陳述,瞭解是否有寬減其刑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