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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污染 還申請土污費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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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方志賢/綜合報導〕台塑高雄仁武廠九十二年開始知道污染地下水後,斥資進行環保設備更新,可議的是九十一年至九十七年間,台塑仁武廠還以投資環保設備名義,大剌剌向環保署申請土污費退費高達三千九百七十二萬元,最後對環保署核定金額不滿意,還打行政訴訟,行徑令人嘆為觀止;綠黨痛批是典型的「無良企業」。

台塑仁武廠則表示,該公司確實投入大筆預防污染的經費,並依照規定申請退費。

*不滿核定金額少 還打行政訴訟*

台塑集團九十年11月至九十八年度,共繳納了十.三五億元土污費。根據環保署規定,繳交土污費廠商,如果積極進行設備更新,可根據「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繳費人新投資於預防土壤、地下水污染有直接效益設備或工程所支出費用,得申請退還部分實際繳納之整治費。」

高雄仁武廠即根據此一條文,開始一連串申請退費行動。環保署土污基管會組長洪淑幸表示,台塑仁武廠九十一年向環保署申請約一百三十萬元退費,環保署核定了九十九.七萬元,台塑拿走了。九十二年台塑一口氣申請了二千五百萬元,環保署認為「項目不合規定」,一毛不核,台塑不服打起行政訴訟,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九十三年台塑又申請了八百五十八萬元,當時因雙方正進行行政訴訟,環保署並未核准。

根據環保署水保處資料,九十一至九十七年,台塑仁武廠以新投資環保設備名義申請土污費退費高達三千九百七十二.七萬元。而這段時間,正是台塑自行發現有毒物質洩漏,對外隱匿資訊的時刻,這筆環保設備成本,竟還向環保署申請退費,找納稅人負擔。

環保署官員表示,土污費部分退費用意是鼓勵廠商投資環保設備「預防」污染,台塑仁武廠那段期間更新環保設施是「改善」污染,兩者不能混為一談,台塑竟還提出申請,心態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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