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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成高縣府執行 /環署重罰台塑仁武廠 最高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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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方志賢/綜合報導〕環保署昨天公布台塑高雄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毒物超標三十萬倍污染案,台塑仁武廠隱匿洩漏資訊期間,未積極進行整治,核算不當利得約在三千八百萬至一億五千萬元,年底整治方案定案後,即可確定最後不當利得並據此開罰。如果台塑遭罰一.五億元,將超越去年觀音工業區偷排廢水一.三億元罰鍰,創下台灣最高額污染罰鍰紀錄。

*恐創台灣最高額 污染罰鍰紀錄*

高縣環保局長王茂松昨日表示,環保署指示由地方政府從重裁罰,金額必須等環保署核算。對於可能遭到重罰,台塑仁武廠不願表達意見,但強調會全力做好污染整治的工作。

對環團及地方民眾要求停工聲浪,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處長陳咸亨表示,環保署研判台塑已經將污染物控制在廠區之內,並無停工必要;但綠黨召集人潘翰聲強烈質疑,即使罰一.五億元,相較於台塑對台灣土地的毒害,實在太便宜,政府應該展現更大魄力。

陳咸亨表示,台塑九十二年間發現污染未通報,也未全面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造成地下水污染。不當利得估算方式為九十五年行政罰法實施後至台塑「整治計畫」完成設置日,仁武廠應採取應變措施支出的「控制設備折舊費」,以及延遲應變措施期間「應支出而未支出成本衍生利息」加總核算。

環保署研判未來仁武廠整治有八種可能方案,八種方案差異在於設置地下水循環水井數目從十四口至五十二口不等,如果專家小組最後認為只需設置十四口循環水井,污染情節比較輕微,罰三千八百萬元;如果需要設置五十二口水井,顯示污染嚴重,則將裁罰一.五億元。

陳咸亨表示,去年仁武廠檢驗出地下水毒物超標後,環保署要求台塑設置十四口地下水循環井去除水中揮發性有機物,今年3月水質監測結果顯示,流經仁武廠後勁溪水中氯仿、氯乙烯及1,2二氯乙烷濃度有降低趨勢,顯示台塑將污染物控制在廠內。

但是,廠外污染檢測的報告將於4月29日出爐,如果污染物明顯擴散至外面,可要求台塑停工。

*地方處罰 環署被譏不敢打老虎*

去年觀音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長期繞流偷排廢水及污泥造成污染,環保署依「行政罰法」處罰榮民工程公司一.三億元,這一次環保署卻「責成」高雄縣政府處罰台塑,引起環保署不敢打老虎之譏。陳咸亨表示,經協調,金額由環保署核算,高雄縣環保局負責執行,無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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