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善:就雙重國籍論主人與僕人

鄭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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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最近在互聯網上讀到一篇「對於中國是否應該承認雙重國籍爭論的一點看法」。送交者:「等你回來」。既然等我回來,那麼「來而不往非禮也」,所以百忙之中寫上幾句。

送交者云:「中國是一個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這些天,聽到了一些中國人關於應不應該承認雙重國籍的問題…。是否承認雙重國籍,各國有各國的政策,承認與不承認的國家基本上各佔一半,所謂旗鼓相當。所以,承認與不承認雙重籍之間無所謂對與錯,也就無所謂是與非吧,也就完全用不著你死我活的死掐是吧?……送交者還列舉中英文的美國入籍宣誓為證,暗示:你宣誓忠於美國就是背叛中國,就沒資格有中國籍。

我在以前文章中就說過,國籍不是一個光環符號,有沒有祖國的國籍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原則性問題。《世界人權宣言》中,把國籍和民主、自由作為不能剝奪的天賦人權。這中間的鬥爭怎會是無所謂對與錯,是與非的問題。溫總一再說: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更何況是國籍?當然要死掐啦。也許有人把中國籍當垃圾,小事。扔掉也無所謂。但政府當它是必除去的大事。

至於「承認與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基本上各佔一半」之說更是無稽之談,空穴來風。世界上近200個國家都只能承認本國國籍,不能承認外國籍。在此借用郭蓮輝律師在郭泉的」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辯護詞中關於居民小區的例子。國家由「國土、國民」組成,就像小區由「業主、住宅區」組成。為了安居樂業小區業主出錢請了物業管理(即政府),又制訂了小區文明公約(入籍誓言),毫無疑義小區的業主是主人,物業管理員是僕人。我生在愛華小區,有祖傳的房子,我在愛美小區和愛英小區都買了房子,成了業主。現在中國政府就像愛華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員因我成了愛美、愛英小區的業主而否定我是愛華小區的業主並強拆了我的祖屋,還硬要搶愛美小區管理員的生意,硬要承認我是愛美小區的業主(國籍)!真是不安本分,莫名其妙。更可惡的是愛華小區的物業管理還鼓惑挑撥離間他人說,我在愛美小區簽了文明公約就背叛了愛華小區,應該永世不得回來。這樣的喧賓奪主的物業管理不是養狼為患嗎?

雪妮在博文中說,她入加拿大籍時,因為向女王宣誓而被取消了中國籍。但她在英國加入英國籍時也向女王宣誓,卻沒有被取消加拿大籍。雪妮覺察到了國籍和宣誓無關,她沒有因為對加拿大宣誓過被拒絕入英國籍。加國也沒有因她向英國宣誓而取消她的加國籍。但她最心痛中國籍。我的中國女友嫁給老美,夫妻又去加國定居入了加籍。這種例子舉不勝舉。

其實,「雙重國籍」和「顛覆國家政權罪」都是捏造出來的子虛務有的罪名。國家政權是權力,看不見,摸不著,像空氣一樣如何顛覆?前面我以小區為例說明了一個國家只能承認本國國籍,不能承認外國籍,即不能承認雙重國籍。就像愛華小區的物業管理只能承認我是它的主人,不能去承認我是愛美小區的主人一樣。所謂「世界上有半數國家承認雙重國籍」是騙人的謊言。更何況,我們的中國籍在出生時就有,外國籍也由外國僕人承認,我們什麼時候要中國僕人承認主人的中國和外國籍了?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當政府由僕人變成主人,那主人就成了奴隸,那是很可怕的。那就不僅國籍被搶,也是八千萬人非正常死亡的死因。

政府是人不是神,在為人民服務過程中的錯誤要監督它改正,而不是趨炎附勢,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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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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