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台灣要聞

台有線廣電法修正 打破區域獨佔

【大紀元4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2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完成「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最大的特色是打破區域獨占,業者可跨區經營,未來收視費用可望降低、品質提高,還可促進產業發展,達到三贏局面。

NCC今天召開有廣法修法說明會,陳正倉指出,目前台灣有線電視有51個經營區,60家系統業者,業者無法跨區經營,形成「區域性的獨占」局面,沒有競爭,價格、品質較受質疑;取消限制後,業者可以在自由競爭下跨區經營,同時可讓新進業者加入經營。

對於外界擔心既有業者因而被「吃掉」,陳正倉表示,新法施行後,業者可以選擇合併或維持現況,預測屆時台灣除了可望形成3大或4大系統業者橫跨好幾個區域經營外,獨立業者也可以發展獨特或差異性的產品。他預料未來有線電視費用會因此下降、品質提高,有利整體產業發展,對消費者、業者和國家是三贏局面。

修正後的有廣法草案明訂未來有線電視以直轄市、縣(市)為最小經營地區,並經NCC核准後合併,有別於現行系統經營者不得跨區,也不得委託經營的規定。業者隨時可以申請經營,既有業者也可以隨時擴增經營區。主管機關也從現行中央及地方兩層管理,修正為NCC 是唯一的主管機關。

在收費方面,未來不分類比、數位都由NCC審查,而且限於基本頻道的收視費用;非基本頻道的收視費用,由訂戶自行選購,NCC不予管制。

對於無線電視節目「必載」在有線系統部分,陳正倉表示,收看無線電視台節目是國民基本權利,因此草案明定公視免費必載,並列為基本頻道;無線電視台部分,系統業者必載民營無線台指定的1個頻道,雙方並應就授權條件進行協商。

而為了限制獨占或領導性寡占,並避免言論集中,草案規定系統經營者訂戶數,不得超過全部總訂戶1/3,系統業者及關係企業所提供的基本頻道,不得超過基本頻道數的1/10。

此外,備受消費者詬病的地方廣告插播,草案也做了規範。明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頻道供事業的節目與廣告,不得變更形式與內容。

陳正倉同時表示,這次修法重點在加速推動數位化,因此增訂條文規定,新參進者及既有經營者擴增經營地區,應以數位化技術提供服務;而為了創新匯流服務,草案也增訂條文,鼓勵業者得使用可行的技術及設備提供服務,或向其它電信業租用設備。

NCC今天公布有廣法修正草案後,將在近期邀集業者、消費者和立委舉行公聽會,充分聽取各界意見,進一步調整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