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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追剖腹產差額 健保局:鼓勵自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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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訊】(據中廣新聞陳奕華報導)健保為了鼓勵自然產,自行選擇剖腹產的產婦,須要自付差額。民間團體認為,依現行法規與大法官解釋,生育屬於健保給付範圍,免部分負擔,更不需要自付費用差額,今天有民間團體在報上刊登廣告,要替民國95年後的剖腹產婦女,爭取應有的權益。健保局表示,國內剖腹產率在全球偏高,與特有的生產文化有關,不過剖腹產也存在風險,再加上給付有限,因此除了醫療因素剖腹產外,降低自行要求剖腹產的給付金額,以增加自然產誘因。

19號一篇署名「鼎律聯合法律事務所」廣告,以「討回婦女民眾健保剖腹生產被A的錢」為標題,內文指稱依照我國健保法規定以及大法官解釋令:「生育事故為健保給付範圍,且免於部分負擔更無須自付任何醫療費用差額。」號召民國95年後,不論是自願、非自願,或是被醫師指示或誘導,而簽具同意書接受剖腹生產,並有支付醫療手術費用給醫療院所的人,郵寄相關資料到特定郵政信箱,將有律師團體義務性來討回權益。

健保局解釋,凡是符合剖腹產適應症,像是胎位不正、臍帶繞頸等狀況,醫師判斷需要剖腹生產,健保當然支付所有費用,不過有不少人,是為了看時程、產婦怕痛等非醫療因素,自行要求剖腹,造就台灣剖腹產率在全球偏高,但是剖腹對婦女身體也是傷害,因此在95年修改規定,鼓勵自然生產。

中央健保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說:「但是其實我們支付有限,所以我們其實就自行要求剖腹產,等於她不符合適應症的剖腹產,其實我們也有支付生育費用,只是付的是原來生產的費用,我們並沒有不付他的錢,是付他原來自然產的錢。」

但是這個規定施行三年多來,對於剖腹產率的抑制成效有限,除了與國人的觀念有關,再加上少子化的因素,沒有影響到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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