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營所稅
【大紀元4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國民黨版「產創條例」,將營所稅降至十七%,並保留創新研發獎勵,財政部宣稱稅收損失只有三四三億元,其實是跟舊版「產創條例」比較;事實上,營所稅由二十五%降至十七%,一年稅收損失就將近一千三百億元,加上保留創新研發獎勵及調降綜所稅,「促產條例」落日,國庫不僅沒有增加稅收,還倒賠三百多億元。
從「獎勵投資條例」到「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過去五十年來,政府持續提供企業租稅優惠。根據財政部統計,「促產條例」一年稅收損失約一四八三億元,近十年就減稅逾兆元,而且減稅利益集中於高科技業,因此高科技實質稅率反而低於傳統產業。
配合「促產條例」落日,財政部提出所得稅改革方案,原本營所稅由二十五%調降至二十%,稅收損失八○八億元;綜所稅最低三級距稅率各調降一%,稅收損失二四八億元;提高綜所稅四項扣除額,稅收損失二一六億元;加上「產業創新條例」保留四項租稅優惠,稅收損失約三百億元,比原來「促產條例」稅收損失還多了八十九億元。
不過,馬政府拍板,將營所稅再降至十七%,稅收損失增加四八五億元,「產創條例」保留創新研發租稅優惠,稅收損失降至一百億元,總計稅收損失擴大至一千八百多億元,比原本「促產條例」的稅收損失還多。
財政部官員表示,營所稅及綜所稅調降,加上「產創條例」保留創新研發獎勵,稅收損失確實比「促產條例」多了三、四百億元。
但中長期而言,如果可以帶動經濟及產業發展,有助於擴大所得稅稅基,對整體稅收應有挹注效果。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