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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5日電)太平洋SOGO經營權歸屬之爭,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判太流董事長李恆隆勝訴,李恆隆到場聆判後表示,雖本案仍可上訴,但SOGO的爭奪戰應是落幕的時候。
李恆隆今天到庭聆判後,露出微笑與律師團一一握手表達感謝,並於法庭外表示,今天的宣判是個段落,他說,太設公司的股票在民國91年賣給太流,一、二審法院均維持與外界傳說相異的判決,希望無論章家或是太設,SOGO的爭奪戰應是落幕的時候。
李恆隆說,雖然章家仍可上訴,但一、二審均判章家敗訴,更可證實章家在SOGO中沒有角色,希望大家心平氣和,過去8年以訛傳訛的SOGO案,應是結束的時候。
太設集團總裁章民強兒子章啟民則在陪同父親聆判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除了地上的法庭宣判,天上的法庭最後也會還我們公道」。
章民強當初主張,太設集團為解決財務困難,規劃由太流公司持有SOGO股份,由李恆隆先向太設公司買下2萬太流公司股份,在91年4月太流公司增資後,將其中60萬股權信託登記在李恆隆名下,委由李恆隆代替章民強行使股權。
李恆隆後對外稱太流60萬股份是個人所有,雙方並無信託關係,並主張股權取得是經章家在股東會上簽呈讓售。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後再透過增資,取得SOGO經營權。
刑事部分,高院去年判決認定,李恆隆違背章家委託,與他人偽造91年增資等股東臨時會議紀錄,經濟部商業司因而依照判決結果,裁定會後作的後續增資無效,撤銷91年11月13日核准遠東集團增資太流變更登記。章民強另提出民事返還信託股份訴訟,要求李恆隆返還60萬股權。
太流公司登記遭撤銷後,股權將可能受影響,但高院民事合議庭今天維持一審判決,判李恆隆勝訴,不須返還60萬股權。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