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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3日電)監察院今天指出,前行政院秘書長陳景峻任內財產申報漏報20餘筆、總額約新台幣千萬元的基金,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裁罰10萬元。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已經通過這件裁罰案,與會監委受訪指出,陳景峻並非第1次申報財產,多位委員認為,「這麼大的數額,怎麼可能忘記?」因此,決定處10萬元罰鍰。
監院表示,陳景峻如果不服裁罰,可向監察院訴願委員會提訴願;訴願若被駁回,可提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