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疑體罰 中縣府派員了解
【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13日電)台中縣太平市 1家立案補習班班主任打學生耳光一案,縣政府教育處今天下午將派員前往了解;一方面向家長致意,並請學校對學生心理輔導。
太平市 1名國小四年級女學童,10日到這家補習班上課,由於有 2題數學不會寫,被吳姓班主任打了手心及臉頰;女童去買午餐時,附近民眾見她臉頰紅腫,報警處理,女童母親昨天帶女童到醫院驗傷。
教育處表示,無論是學校或補習教育,都要以愛心、耐心教導學生,不得有體罰行為。而傳出班主任疑似體罰學生的這家補習班,於民國87年核准立案。
教育處說,依台中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規定,補習班經核准立案後,如辦理不善、違反法令或違反設立許可條件者,可視情節依法糾正、限期改善或停止招生等處分。
台中縣立案補習班共有1480餘家,為督促業者確實依規定辦理補習教育,教育處會不定期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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