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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法
【大紀元4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日電)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雖然被質疑較先前版本寬鬆,但丙等訂3%原則,試院終究沒讓步,接下來法案戰場在國會,改革與選票之間,恐怕還有一番角力。
雖然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認為,訂考績丙等的條件會比訂定比例有效,但銓敘部立場始終是「堅決訂比例」,以顯示改革決心,因為「不訂比例,考績法淪為空談」。
即使公務體系反彈聲浪不小,考試院終始堅守「比例制」的底限,最後敲定丙等不低於3%。不過,試院版納入後功抵前過原則,後優或3甲抵1丙,10年內若累積3個丙而無後功抵銷先前丙等記錄,要被資遣或退休,也被外界質疑,這較銓敘部所提「累積3丙走人」版本,寬鬆許多。
考試院長關中強調「任何改革都應以絕大多數人民的利益為出發點」,但對於立法院未來會如何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他也只能說「尊重立法院」。
民意期待公務體系改革,是考試院推動公務員考績法修法主因,也是考試院扛起改革大旗向前衝的推動力。但草案出了考試院之後,接下來的修法戰場是立法院,改革和選票之間,恐怕還有一番角力。
適用考績法的全國公務員共有33萬人,這些公務員背後代表著一張張的選票,面對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擬說帖、1人1信給總統推條件制取代比例制等一波波的陳情動作,屆時考試院如何向立委清楚說明修法立場、捍衛政策,都將牽動立法院最後的修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