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必須制止截訪綁架

——給全國人大信之三

孫文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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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訊】兩會期間眾多訪民進京途中,多被強力截訪,有的還遭綁架,據說這是根據中央制定的「護城河工程」采取的措施。這種截訪綁架活動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權利,是違憲、違法的行為,望兩會討論,盡快制止。

(一)濟南訪民李紅衛兩會前遭截訪綁架。

李紅衛原住濟南大明湖南畔,地處濟南中心,背水望山,環境優美,古人說的「四面荷花三面柳」就指這里,近年此處地價極高。三年前2007年8月李紅衛家遭暴力拆遷,在沒有任何協議和通知的情況下,官方趁她家人外出,將其住房和院落約300平米,轉眼間夷為平地。對此李紅衛先後告到了三級法院(區、市、省)都不予受理。於是她走了上訪的不歸路。2008年被公安以「擾亂公園秩序」,「對拆遷不滿」拘留了10日,有人將她的遭遇發到網上,被濟南公安局網絡監察支隊勒令刪除。並登上了「網監工作專報」第240期。市委書記焉榮竹還親筆寫了批示(見附圖)。

李衛紅常和我在一起討論維權事宜,今年兩會前(2月24日)她發短信告訴我,自己被官方晝夜監控,一天4班每班6個人兩輛車,26日她與老伴約我一起乘監控她的車輛去倪文華家討論有關上訴的問題(倪被訪民稱為草根律師,官方媒體曾稱他是山東民告官第一人,倪的手機號為15098846917)。上午9點多我們和七名官員、警員分乘兩輛警車去了倪家。返回時先把我送回家,他們驅車離開,過了一個多小時我陸續接到李紅衛的短信,說他被監控人員強行扭送到了東怡賓館關押,她掙扎不服,被摔倒在地上,頭部受傷流血不止,送到醫院縫了三針,隨後打了三天吊針她情緒低落短信說要拼死一爭,我勸他不要說氣話。(李紅衛電話︰13287780535)

這是一個典型的截訪綁架事件,到3月6號已有五人被綁架到濟南東怡賓館。

就在這之後不久,江甦南通的訪民張華,在倪律師的陪同下來到我家,訴說他在暴力拆遷後,為了防止他的上訪,竟將他關押了近75天,甚至把她上小學11歲的孩子也關了起來。倪律師為了堅持給她代理辯護也被戴上手銬關進派出所。張華到濟南,本想去北京上訪,結果一位鎮黨委副書記追了過來要將她帶回南通,張到我家書記也跟來,我對書記說,張華遭暴拆政府應負責給以賠償。等等事例說明截訪綁架訪民的事件遍及全國。

(二)公民人身自由是基本人權

如果人身自由被任意剝奪,何談言論、集會、遊行權利?所以民主國家憲法都把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放在重要地位。

1946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闡明了人民人身自由權利,內容在第八條有300個字。

1954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把人身自由權利,放在第八十九條只用48個字,對比兩個憲法,不管從排序和字數上都可以清楚看到,民國憲法更重視公民人身自由權利。

大陸修改憲法應該先學習《中華民國憲法》。

(三)兩會代表委員為何不討論截訪綁架問題?

遍布全國的截訪綁架是國人共知的事實,如此害民傷財,耗費了多少地方財力?當局為了防止江蘇南通訪民張華去北京上訪,官方承近幾年耗資超過200萬,今年兩會前為了監控李紅衛每天出動24人,兩輛車,這還不算坐鎮指揮的、網絡搜索的人,到底要花多少錢?

遼寧省有個統計該省2009年財政收入1500億,為了維穩(主要是截訪)共開支223.2個億,相當於4500萬人口的遼寧省為此每人支出500元。這樣一個耗資傷民的「護城河工程」難道不值得兩會代表委員會上好好議一議麼?但是至今沒有這方面報道,這是為什麼?

兩會的代表委員應該說是「民意代表」,但看來他們在會上並不想代表真正的民意,而是在看官方的臉色行事說話。我做過十年濟南市政協委員,一個老委員(他干了20年),意味深長的向我傳授經驗,他說︰你的發言、寫的提案要看領導的意向,領導歡迎的才是好的提案,他不願聽的,你少講。現在公民的權利受到侵害,敢於出來維權的是極少數,有人說「民不和官鬥,窮不和富鬥」。濟南大明湖拆遷受害者1500多人,很多人強忍委屈簽訂了同意的協議。最後拒簽依法抗爭者只有李紅衛一人。

世界上很多民主國家和地區的民意代表,都爭著支持民眾維權,甚至帶頭上街遊行示威。我們兩會的代表和委員為何幫著政府說話呢?這是因為中國的代表委員不是通過直接、公正選舉產生出來的。他們基本上是委任的。「代表委員」是官方賞賜賜的榮譽稱號,是政府裝飾門面的政治花瓶擺設。奧運冠軍,著名的導演院士成了「代表委員」,他們用百分之百的時間去從事專業,尚嫌不足,他們何來時間去調查去思考民意、國情呢?

我去過台灣,台灣的立法委員馮定國請我去立法院做客、吃飯。使我看到了台灣民意代表的工作環境和待遇。這些民意代表每年約有200萬的年薪,而且允許他用公家的錢雇佣5個助理,他不但在立法院有個帶套間的辦公室,而且在選區也設有辦公室,接待選民,受理陳請。

中國的「民意代表」遠遠被隔離在官方設定的「護城河工程」之外。兩會期間訪民到北京去向「民代」反映冤情,沒有冤情訪民為什麼會沖破種種阻力,冒著被關、被打、被判勞教的風險而去北京上訪。上訪合情合理合法,也為「代表委員」提供了了解民情,匯集民意的好機會,兩會理應歡迎他們,討論民怨和民冤。

強烈的要求兩會討論,並制止遍布全國的截訪綁架事件。也要求改革人大、政協制度,民意代表一定要通過公正直接的民選舉產生,他們應該專職,有薪,有助理,有辦公室的。

2010年3月8日於山東大學136553173560531-88365021
李紅衛電話︰13287780535倪文華電話︰15098846917

轉自《新世紀》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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