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初審通過 不具學歷也可考驗光證照
【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瑞婷台北8日電)不少驗光人員憂心不具學歷優勢難取得驗光證照,立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驗光師法草案部分條文,驗光生特考打破學歷限制,具6年驗光經驗與160小時教育訓練者,即可報考。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驗光師法草案部分條文,明訂國人須經驗光師考試及格,才能擔任驗光師。不過,一般眼鏡業者從事的隱形眼鏡配鏡,及近視等驗光行為,也須具有證照才能執行,曾引起業者不滿,也引起不少透過師徒制承襲技術的驗光師傅憂心,不具學歷無法取得考試資格。
委員會上午繼續審查驗光師法草案部分條文,通過「驗光師」與「驗光生」兩種應考資格與執業範圍;驗光師與驗光生皆可從事一般隱形眼鏡配鏡,近視、遠視、散光、老花等驗光行為,但眼球出現屈光等症狀者,須由驗光師執業。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指出,驗光生特考報考資格,不需具備專科以上學歷,只要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並且有3年驗光業務經驗即可。
石崇良表示,另外還有1項規定打破學歷限制,只要曾在具備驗光業務經驗滿6年以上,並且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相關團體辦理的教育訓練160小時,就可以參加驗光生特考。亦即,透過師徒制承襲技術的驗光師傅可利用此等方式獲得考照資格。
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參加教育訓練160小時等方式獲得考照資格者,其考試命題內容,應該以教育訓練內容及技術考試為主,以利不具學歷優勢人員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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