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孩「被結婚」 成陌生男人妻子
【大紀元3月8日訊】登記結婚是件很神聖而甜蜜的事,但嘉興平湖工作的四川姑娘阿紅(化名)卻有說不出的苦,因為從來沒有去過婚姻登記處的她,竟然已是一個從未見過面的男人的合法妻子。因此,她目前已經無法再與戀愛多年的男友結婚。
據《青年時報》報道,經過了解,阿紅終於知道,這一切都是鄰居阿萍(化名)造成的。2007 年底的一天,鄰居阿萍的父親郭師傅找到阿紅,說要借阿紅的身分證用一下,理由是阿萍要在桐鄉找工作,可她沒有身分證進不去。
礙於兩家的關係,阿紅把身分證借給了郭師傅。郭師傅借到了她的身分證後,又向阿紅的父親李師傅借戶口簿,理由是他的兩個孩子要在桐鄉本地上學。
李師傅當然沒有細想,就把戶口簿郵寄過來了。3個月後,阿萍把身分證還給了阿紅。2008年上半年,阿紅到阿萍家裏去玩,發現阿萍已經結婚了,還生下了一個孩子。
阿紅當時覺得奇怪,因為阿萍比她小3歲,按照當時的年齡不可能登記結婚的。這時她開始懷疑當初阿萍借身分證的用意,幾經打探和對質,阿萍終於承認借阿紅的身分證是去登記的。阿紅為此苦惱不已,她不知道何時才能恢復「清白身」,然後與自己的男友結婚。
提起這件事,阿萍直說對不起阿紅。阿萍說,她16歲時與男友偷吃禁果懷孕,由於男友年紀比較大,對方老人又急著想抱孫子,因此決定把這個孩子生下來。但當地計生部門查得很嚴,她的父親就想出了借身分證登記的辦法。最終,他們把目標鎖定在世代交好的李師傅身上,因為他的女兒阿紅與阿萍相差不大,而且關係好,一 定可以借到。果然,他們如願實現了計畫劃。
後來,在登記處律師顧問的參與下,桐鄉市婚姻登記處的楊主任翻閱相關法律條例後想出了一個辦法,等到阿萍10月份達到法定登記年齡後,以當時提供信息有誤的名義,把姓名等信息更換過來,這樣阿紅就能恢復未婚的身份,阿萍也不存在「離婚」的問題。只是這樣一來,阿紅和男友的婚姻登記要推遲到10月份。對這個方法,雙方均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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