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太誇張了,居然用道路中央安全島矮籬曬棉被!
若導致車禍 觸犯公共危險罪
台中縣潭子鄉中山路安全島6日掛著2床棉被,路旁居民趁著變天前曬棉被曬到安全島上,警方認為此舉已觸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旦棉被被吹落絞入車輪或遮蓋住汽車擋風玻璃,釀成車禍,更觸犯公共危險罪。
中部昨早艷陽高照,潭子鄉中山路頭家村路段安全島矮籬居然掛著2床棉被及2個紅色椅墊,駕駛人看到莫不大吃一驚,「怎麼會用安全島曬棉被?」仔細觀察,原來是路旁有戶居民利用住家門前曬椅套等厚重織物,大棉被無處掛,直接掛到路中央安全島。
駕駛人張先生說,氣象預報指出,昨下午會變天,氣候遽變時易起風,該處透天厝及高樓林立,隨時也可能有瞬間強風出現,大棉被直接掛在矮籬上,並沒有固定,強風吹起或吹落,對駕駛人來說,可能會變成導致車禍的「凶手」。
嚴重的話,棉被整條吹起來蓋住汽車擋風玻璃或直接蓋在機車騎士身上,一定會撞車;如果掉在地上,棉被絞入輪子,也很危險。不過,昨下午警方試圖到場取締時,天氣轉陰,棉被已被收起。
台中縣警察局交通隊長鄒貴智表示,利用住家前人行道曬棉被時常看到,但用安全島曬還是頭一遭聽到,人行道、安全島屬於道路一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道路堆積、放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處行為人4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罰鍰。
鄒貴智說,印象所及,縣內未曾發生過棉被吹落道路導致車禍案例,如果因而造成車禍,曬棉被者還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請路旁居民莫再利用人行道、安全島曬棉被。
公所表示,目前沒有因在安全島曬棉被被吹落導致車禍案例,但此行為有礙觀瞻,公所會盡量勸導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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