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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婦團呼籲落實安胎假 別又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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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謝文華/台北報導〕安胎假是勞委會因應吳揆倡議庶民經濟所提規劃,不過,勞團表示,以目前我國生理假、家庭照護假實施狀況來看,重點是政府必須積極督促企業遵守相關規定,否則安胎假、家庭照護假恐怕將變成只有「庶民」用不到的假!

憂心淪為大企業員工才用得到的假

根據現行「勞工請假規則」,勞工一年可有三十天未住院病假,住院病假則是二年內不得超過一年,兩者合計二年內不得超過一年。也因此,女性如果住院安胎,目前的住院病假已經足堪使用。不過,若女性需要休假安胎,但不需住院,則超過30日部分,除了挪用特休假、事假,或是依據過去勞委會所做的解釋,事先挪用四週產假外,就只剩下留職停薪一途。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表示,以目前我國企業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放假規定的比例看來,安胎假會不會又變成只有公務員或是大企業勞工才用得到的假,值得觀察。

依據勞委會調查,我國企業目前實施生理假的比例仍然未及五成,三十人以下企業勞工可以請家庭照護假的比例只有三成七,遠低於三十人以上企業的五成七。

此外,孫友聯提醒,病假無薪的規定不檢討的話,對弱勢勞工來說,安胎假可能又是另一種看得到、用不到的假。更何況,公務員一年有五天的病假有薪水,勞工病假卻都只有半薪,兩者差距本來就應該縮小。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何碧珍表示歡迎新政策,但希望勞委會已與企業、工會都溝通好了,而不是「自己講得爽」。她還呼籲勞委會加強稽核申訴管道,保障受害職員權益,讓企業慢慢習慣規範,認清政府是「玩真的」!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說,政策是好的,但擔心是否能落實?目前雖有勞動檢查、申訴管道,但因主管機關人力不足,能發揮多少稽查作用,仍令人質疑。

「先改變制度、再影響觀念!」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肯定勞委會革新職場文化,但希望勞委會除了與企業多溝通外,能規劃出一些人力替代方案,讓企業主有所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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