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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部查核營業稅 3/31前補報免罰鍰

【大紀元3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品均台北4日電)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今天表示,4月1日起將執行「99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營業人若有誤報、漏報等情形,3月31日前補報,可免除漏稅額罰鍰。

財政部表示,將自4月1日起,利用營業人及其關係人所得來源資料、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申報資料等,查核轄區內營業人營業稅申報資料是否符合常態,同時,運用營業人申報出口海關歸戶資料,就涉及虛報進項稅額、短漏報銷售額等進行營業稅選案查核。

財政部指出,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為輔導期,營業人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漏報、誤報零稅率銷售額等違反稅法規定情形,主動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除按漏稅額處 1至10倍罰鍰。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將透過相關資料分析營業人進銷申報情形,對於有明顯異常的營業人,深入查核或實地訪查,杜絕虛設行號及以不正當方法幫助他人逃漏稅等情事。

台北市國稅局也將針對進項金額鉅大但銷項加值偏低、免稅銷售額比例偏高、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或非營業用的不實發票申報扣抵、應稅銷售額卻開立免稅銷售額的統一發票、應稅卻申報為零稅率銷售額、不適用零稅率卻申報為零稅率等異常營業人,加強選查。

此外,不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的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是否依同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也是台北市國稅局今年查核重點,請營業人自行檢視營業稅申報及統一發票開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