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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
【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30日電)移民署今天說,溫姓印尼外籍配偶21年前嫁到台灣後,因未補辦相關證件,險遭遣返。移民署幫她協調印尼官方重新取得印尼護照後轉往香港再入境,溫女將可合法取得身分證。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溫女在民國78年嫁給彰化縣楊先生,育有4 名子女。後來,溫女未再補辦相關證件,造成「逾期停留」,印尼的護照也過期。溫女無健保,罹患高血壓和糖尿病等疾病都需自費,且因無居留證,大女兒無法申辦就讀大學的助學貸款。
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獲悉溫女的處境後,若依現行法規,必須處以罰款並遣送出境,且溫女須回到印尼重辦護照,再申請入境。不過,溫女家庭經濟不佳,入出境所需機票費用、生活費和罰款難以負擔,且離開印尼已21年,再回到印尼恐怕找不到親人協助。
移民署協調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溝通,印尼官方最後同意讓溫女在台灣換發新的印尼護照,並商請慈濟功德會支應出入境香港機票費,將溫女帶往香港後,再重新辦理入境,今天並發給溫女外僑居留證。
移民署指出,依法再過4 個月,溫女就可向健保局申請健保,不用再自費負擔龐大醫藥費,溫女的女兒助學貸款也得以申請補助;滿3 年後,溫女也可向戶政機關申請歸化取得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