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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經理人
【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9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提案,金管會應協調各主管單位在 4月底前修訂法令,未來政府相關基金應設置合格基金經理人,其資格除比照民間基金經理人資格外,更應有具體證照規範。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邀請財政部長李述德、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到會報告並備質詢,會後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
立委盧秀燕提案主張,國安基金應在事後逐季公布國安基金進出比例與權值與股市漲跌指數關係圖表,供財政委員會與外界瞭解。
立委羅淑蕾提案主張,四大基金應說明基金操盤手退休後任職哪一家公司與職稱。
立委蔡正元也提案,主張金管會應協調各主管單位在 4月底前修訂相關法令,未來所有政府相關基金應該設置合格基金經理人,其資格除比照民間基金經理人資格外,更應有具體證照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