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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塵暴
【大紀元3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8日電)史上最強沙塵暴日前襲台,造成空氣品質嚴重惡化。國民黨立委郭素春提案修改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政府視沙塵暴嚴重程度,通知各公司行號停工;停工期間,雇主照樣須付勞工工資。
郭素春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對於暴露在戶外從事外勤、農林漁牧、製造業或營造業的勞工,氣候異常會影響其作業活動並威脅身體健康,造成職業災害。
郭素春表示,根據「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規定,懸浮微粒濃度24小時平均值每立方公尺高達500微克以上時,列為緊急狀態,這種現象很有可能在每年3月至5月發生。
她建議,政府應在「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中,增列各機關「停止辦公上課懸浮微粒參考基準」,並建立環保單位與各縣市政府勞工事務機構間的通報機制,一旦遇到沙塵暴,由各事業單位啟動戶外工作場所懸浮微粒安全衛生防護機制,並根據環保單位檢測值,決定是否停工。
為保障勞工權益,修正條文增列,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各事業單位作業活動因突發天然災害,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各事業單位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在停工期間,由雇主照給工資。
此外,勞工安全衛生法第5條明定針對對防止機械、爆炸、崩塌、高壓氣體、輻射線等設備或物質引起的危害,雇主應有符合標準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修正條文增列雇主應具備「防止沙塵暴引起的危害」的安全衛生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