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一場風災使宏都阿里山公司無法如期進行森林鐵路營運,也打碎了林務局觀光的美夢。在雙方協商尚未有結論之際,林務局驟然片面對外宣佈終止雙方契約並指稱宏都違約。
為此宏都於25日下午在北門車站麗星大飯店召開記者會,由發言人滕新富主持,針對林務局所指各節加以反駁,同時指違約、違反法令的才是林務局,強調政府收回北門飯店簡直是強奪民產。
宏都公司說,在88風災後,公司為了瞭解災情並出動海鷗直昇機勘災多次後提出「天災應變計畫」4次,請林務局盡速召開協商會議,但林務局卻沒有提出會議。宏都公司又說,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係屬OT案,營運期滿後歸還政府並不涉及開發及財產所有權。然對於阿里山路基崩塌造成鐵道設施連帶毀損之不可抗力事件,須待林務局依天災防救法等法律在莫拉克風災重建機制統籌下完成地基重建工作,宏都始可將受點交財產之鐵路枕木等專案資產予以復舊並即營運。宏都公司且於98年9月即已完成復舊計畫。詎料,林務局卻不顧專案合約,要求阿里山鐵路經過地區全部地基完成重建,並據此拒絕召開「營運管理員會」且對外指控宏都違約。
宏都公司說,合約內容分為阿里山森林鐵路、沼平車站開發工作及北門車站興建營運三部份,林務局卻以「北門車站之開發,基於車站為森林鐵路之山下站,與森林鐵路之營運密不可分無從割裂」為由。而片面終止契約。顯然已違背監察院糾正函:「由於本案3部份係獨立之工作項目,且個別範圍明確,亦無毗鄰關係」之指示。
宏都公司為此提出說明:各次爭議解決程序所提主張,均依約依法成立協調委員會獲公正第三人決議接受。林務局卻拒絕接受決議內容,並推諉塞責。依契約所言如因不可抗力而中斷,亦絕不影響其他部份之履行。但林務局卻將所有天災歸咎於宏都,連帶將宏都公司其他部份也一併終止,顯然違約違法。
宏都公司最後表示,北門車站飯店之獨立不動產、設施及營運權利係受憲法、法律及專案契約保障,林務局毀約行事且強取宏都資產行為,宏都將不排除追究各項民刑事責任。
有關雙方糾紛,林務局也於25日緊急回應表示,北門車站係阿里山森林鐵路之山下站與鐵路有密不可分之關係,所以將其一併終止契約。至於一直沒有回應協調會之因,係本案涉及範圍很廣又複雜,非短期內所能釐清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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