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范家瑜、高嘉和、李欣芳/台北報導〕扯!為了推動ECFA,立法院財委會昨竟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必須把銀行等金融業者是否積極主動宣傳ECFA,做為登陸中國設分行據點的審核條件之一;金管會表示,要訂出這樣的標準真的很困難,也難有公平性,但一定會尊重財委會決議內容。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痛批實在荒謬又離譜,依此邏輯,是否將來政府核准民間公司、工廠的設立等,都可要求宣傳ECFA?
銀行業乍聞都有些摸不著頭緒,一位行庫副總困惑的問,配合宣傳要編列行銷預算嗎?執行宣傳的廣告物或發票要送交立院嗎?提案立委能否給個較明確的標準。
一家民營金控發言人說,「之前陸委會全台辦ECFA座談,銀行公會都有動員人頭去捧場,這算是『配合宣傳嗎』?」「ECFA座談會中發言的會議紀錄,可視為配合宣傳的成績嗎?」一家公營行庫發言人更問,「要編列廣告預算嗎?還是在信用卡廣宣品上加貼『A擱發』就好了?」銀行業者都說,多數金融業都贊成兩岸簽署ECFA,財委會開出要配合宣傳的「條件說」,有點多此一舉,也令人啼笑皆非,更會引起社會其他不同意見的反對及嘲笑。
金管會昨赴立院財委會專案報告,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質詢時,先要求參與旁聽的金融業高層與代表,表態是否贊成簽訂ECFA?結果多數業者舉手支持;蔡又問有無反對ECFA,現場則沒有業者舉手。
蔡正元隨即向金管會主委陳?表示,目前還是有很多反對ECFA的聲音,國銀雖想登陸中國,也期盼ECFA談判能獲得更好待遇,卻沒有主動積極宣傳ECFA!他質疑業者根本就是「坐享其成」。
蔡正元並在財委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金管會審批金融、保險、證券業赴中投資時,應將業者是否主動宣傳ECFA對台灣的好處做為標準,不符者應駁回申請。此臨時提案並獲同黨立委費鴻泰、羅明才簽名連署。
陳?一度建議,是否可以彈性方式,改成「鼓勵」業者,而不是列為審查標準項目之一,但未被接受;昨中午財委會討論臨時提案時,因並無任何在野黨立委在場,該臨時提案無異議通過。
陳?直言,這套標準很難訂出來,比如大公司預算比較多,可以花比較多錢宣傳,但對中小公司就很不利了;不過仍說尊重委員會的提案。
金管會官員則指出,宣傳效果的好壞很難量化,標準不容易訂定;不過,立院代表民意,行政機關很難不接受,會等議事紀錄送到金管會後再來研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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