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1日訊】一名台灣婦人不會英文,一個人獨自搭機來加探親,但在溫哥華機場被加拿大海關人員搜查行李、沒收手機,要求立即離境。台灣外交部14日接獲當事人投訴,已透過駐加代表處向加國海關查詢此事。
這個事件已經成為外交事件,駐溫哥華和渥太華的台灣政府代表與加拿大邊境事務局(CBSA)正在商議如何平息越來越多的公眾的關注。本週早些時候駐溫哥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在他們的辦公室會見了CBSA的官員。據說,CBSA表現出合作態度,願意向臺方提供有關信息。在渥太華的台灣官員也直接與加拿大政府對話,希望盡快解決這一事件。
CBSA所提供拒絕李春花入境的三項理由包括:李春花與丈夫在李春花來加目的方面的說法不同;李春花與丈夫在李春花職業方面的說法不同;以及,李春花行李中的個人衣物與鍋子,不符合觀光人士旅遊用途。
CBSA給駐溫哥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答覆指出,李春花說要到溫哥華找朋友的朋友,但移民官致電李春花在台灣的丈夫,丈夫說她要來找表姐;至於李春花的工作,李春花告訴移民官她是家庭主婦,但丈夫說她從事行政工作,兩者不同,因此拒絕她入境。
據台灣傳媒報導,50歲的李春花9日拿到加拿大核發的觀光簽證,10日隻身搭乘長榮航空飛往溫哥華,探視移民加拿大的表姐。她不會說英文,但認為溫哥華機場有華語翻譯,還有表姐接機,應不會有問題。但在通關時,她被海關人員帶進小房間,質疑她簽證過期、僅持單程機票,懷疑有逾期停留「企圖」。
李春花立即出示簽證和回程機票,證明自己單純是觀光探親。接下來,海關人員翻查她的行李,還質問她:「才到加拿大十幾天,為什麼要帶十幾件內衣?」、「妳丈夫每個月薪水只有10幾萬,為什麼妳能花5萬多元台幣買機票?」、「為什麼妳的丈夫沒有一起出國?」
海關人員通過華語翻譯向李春花表示,她「只有兩個選擇」,一是拘留3天,一是即刻離境返台。李稱她在驚慌無助之下,簽下「自願離境」同意書,被迫搭上最近一班長榮飛機返台。
李春花稱,她在本週早些時候收到一封CBSA的信,解釋她被拒絕入境的原因。但是,她堅持認為她沒有做錯任何事,並且尋求加拿大政府的道歉,以及她的飛行費用和遭受創傷的經濟補償。
溫哥華台灣文化協會主席王傑森(Jason Wang)說,這個事件可能是由於文化溝通不暢所致,而不是簡單的語言問題。
他說,該事件引來亞洲國家建議加拿大邊境事務需要檢討工作人員如何與觀眾互動。他還說,這件事引起許多人的共鳴,不只是台灣社區,很多人說他們在機場有過很不愉快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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