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及人權團體催生「國際人權五法」
【大紀元3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鄭亦宸、吳涔溪台灣台北報導)兩公約施行法生效後,台立委及人權團體、律師等學者專家組成「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欲積極促成「國際人權五法」的立法及修法。
「人權五法」主要是防治國際幾項重大犯罪,包括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仇恨罪等,強調台灣對此類犯罪應採「普遍管轄原則」,讓台灣具有司法管轄權進行追訴及懲治,同時強調對於受迫害的大陸和港澳地區居民應納入行政院版的難民法中。
此次立法推動橫跨中港台三地,包括台灣立委、港台人權團體、律師、法學教授,集結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台灣國際法學會、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籌備處、美國人權法律協會等重要人權團體,成立「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
國際人權五法,包括3項制訂及2項修訂,即制定「防治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條例」、「防治仇恨罪條例」、「難民法」,以及修訂「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和「入出國及移民法」。
多位法學專家皆提及這是《兩公約》的具體落實,五法的法源來自於兩公約及幾項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包含立委田秋堇和賴清德都呼籲,希望人權五法獲得朝野不分黨派的支持,順利完成立法,在執行面上真正落實兩項公約。
立委田秋堇(攝影:宋碧龍) |
立委賴清德(攝影:宋碧龍) |
立委邱議瑩(攝影:宋碧龍) |
發起人之一、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邱晃泉說,馬總統曾經宣示台灣要從人權的輸入國,轉變成人權輸出國,這不能只是口號,需要具體實踐。他說:「試想,如果在對岸如江澤民手上拿著屠刀,殘害自己本國的人民,還來到台灣趴趴走,甚至被奉為座上賓,那不是對台灣人權的污辱嗎?」
該聯盟的協調人朱婉琪律師在今天記者會指出,台灣是自由民主人權的表率,因為中國沒有的民主、自由、人權,香港沒有民主,人權退縮,但在台灣通通都有,台灣應該扮演兩岸三地火車頭的作用,因此呼籲台灣朝野、兩岸三地的華人應該跨國界、跨黨派來支持台灣推動國際人權五法,一起來連署催生人權五法。(「國際人權五法」立法提案連署網址
//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22701564100)
朱婉琪說明:「人權五法就是台灣不能夠成為國際重大犯罪的避罪天堂,台灣必須是一個人道的庇護所,所以犯了國際重大嚴重罪行,我們禁止他入境。如果他入境了,台灣必須要有司法管轄權,對於他們進行追訴及懲治。人權五法一旦順利完成立法,將有效防止台灣成為重大國際刑事犯的避罪天堂,而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吳官正、賈慶林、薄熙來、羅幹等犯有反人類罪行的中共高級官員將首當其衝。」
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廖福特,認為從國際法面向,人權五法是台灣跟國際條約接軌的好機會,人權五法的基礎至少包含以下國際法源,包括兩公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還有禁止酷刑公約。至於難民法的部份,必須要納入大陸及港澳地區受迫害民眾。
廖福特說:「我們現在所面臨的難民幾乎百分之一百來自於中國,對我們來說最急迫的是來自中國的難民對他的一個保護。難民法如果排除中國的話,我們制定了難民法,但是無法保障任何人。」
法學家廖福特(攝影:宋碧龍) |
人權律師邱晃泉(攝影:宋碧龍) |
資深媒體人楊憲宏(攝影:宋碧龍) |
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的資深媒體人楊憲宏也表示,在大陸許多高官犯下嚴重的國際罪刑,他們殺人越多官越大,在大陸或許橫行無阻,受迫害者求訴無門,「但是,一但台灣通過人權五法,他們踏上台灣土地就被認定為有罪,那麼他們還敢不敢來到台灣?要來台的任何中共官員都要先清查一下自己是否清白。」
本日出席記者會包括立委田秋堇、賴清德、律師邱晃泉、廖福特和王展星都認為人權五法會是台灣的國際新頁,若台灣在人權上要和世界接軌,就必須補足法律上的不足,制訂人權五法。
國際人權五法的重要也引發香港人士關注,香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和中國維權人士唐柏橋、封從德及薛偉等皆以個人名義加入推動立法聯盟。
何俊仁表示,人權五法相當符合他長期關注嚴重違反人權的事情,特別是多年來要求中國民主化的信念相符,因此參與發起人,期盼兩岸三地在人權、自由、民主、法治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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