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9日電)男子王強生去年4月間在台中東海大學水塔投入老鼠藥,向校方勒索新台幣500萬元及50兩黃金。最高法院今天以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他有期徒刑5年。全案定讞。
現年40歲的王強生,因長期失業並積欠賭債,去年分別向中部8所學校勒索,指稱已準備300公升硫磺和30公升鹽酸,要求各校分別準備500萬元及50兩黃金,否則將在校內飲水中下毒,並將恐嚇信塞至校長室門縫。
王強生於去年4月30日凌晨潛入東海大學,再將18片滅鼠藥分裝在絲襪中,勾掛在配水池內,遭校方報警逮捕。
法院一審及二審時,合議庭均認為,水塔蓄水量極高,被告投入配水池的劑量都被水稀釋,未驗出毒性,不足危害人體,也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判他有期徒刑5年。
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今天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