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動債三缺失/日盛銀 遭罰停止信託3個月
【大紀元3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台灣金管會昨日表示,由於日盛銀行辦理受託投資「平價奢華」連動債業務,涉及三大缺失,不符合「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因此,宣布裁罰日盛銀停止辦理信託業務三個月。
台灣金管會表示,日盛銀行從2007年10月開始募集投資「平價奢華」連動債業務,銷售金額合計約十二.二八億元新台幣。
台灣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日盛銀行涉有相關缺失,包括:未能將資產價格之重大訊息即時向客戶報告,並說明涉及風險;未能以專業立場向發行機構美林證券,積極爭取有利客戶方案,並重新評估商品風險等級及客戶適合度;受委任管理資產價值發生重大減損時,未能向客戶報告及揭露其資產價值相關資訊。
另方面,邱淑貞也指出,雖然日盛銀行銷售上有業務缺失,但日盛銀後來積極改善與處理,該連動債和解率也已達九十六.七六%,因此酌量後決定處以限制辦理信託業務三個月的處分。
銀行局表示,這項處分在三個月內,日盛銀將不能對自然人受託投資結構型商品,也不能開辦新種信託商品和申請分行兼營信託業務。
(//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