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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3青少年 一審判10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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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17日電)39歲楊姓男子透過網路,涉嫌邀約3名青少年外出性侵得逞,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庭長徐培元表示,楊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中認識青少年,並以「認乾兒子」為由,表示會在見面後贈送電腦、金錢,使得欠缺社會歷練的青少年答應見面。

徐培元指出,楊姓男子在見面後將被害青少年帶往汽車旅館性侵,至少有3人受害。

受害者之一的母親發現兒子行為有異,因而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全案時,也發現楊姓男子家中電腦存放與部分受害者的猥褻照片。

徐培元表示,承審法官在調查後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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