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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聞

買草莓少付40元互控 警大陣仗偵辦

【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7日電)買1盒草莓少付新台幣40元,結果「賣方」和「買方」互控,以搶奪和誣告鬧上警局,警方還一度列為重大刑案,動員大批人力偵辦。

台東縣警察局豐里派出所最近函送2件官司到台東地檢署偵辦,1件是賣草莓的曾姓商家,控告王姓婦女搶奪和詐騙草莓;另1件則是王姓婦女反控曾姓商家誣告。

曾姓商家說,新年前王姓婦女開車到他販售草苺的攤位,在車上喊說「要買100元草莓」,接著婦女下車,拿著價值140元草莓卻只丟下100元後就開車離開,他跟在後面追喊「還少40元」,結果婦女留下1句話「我在肉品市場上班」後,加速離開。

曾姓老闆表示,王姓婦女沒有「溝通和尊重」,於是他追到肉品市場向王姓婦女討公道,沒想到婦女當著大家面說「也不過差40元,斤斤計較」,讓他感覺很受傷,於是向警方報案王姓婦女搶奪。

台東縣警察局表示,當天接獲報案後,動員大批刑警和鑑識小組人員趕到現場採證。

王姓婦女說,當天上班路過草莓攤位,她在車上喊說「買100元草莓」,但老闆好像沒注意,於是下車挑一些比較好的,付100元就走了,沒想到,曾姓老闆帶一大批警察到肉品市場捉她,「我如果要搶奪,為什麼還要告訴老闆我在肉品市場上班」,所以她堅持對草莓攤老闆提出「誣告」。

警方表示,從雙方的說詞很難確定是否構成搶奪,以現有的證據只能依「詐欺罪」函送王姓婦女。

法界人士說,王姓婦女是否構成搶奪或是詐欺,還是一般的購物糾紛,要檢察官實質調查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