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
【大紀元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解決員工托兒問題,穩定勞動生產力,方能提昇企業競爭力,苗栗縣府協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凡雇主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以收托受雇者未滿12歲子女者可於99年03月16日至06月16日向本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勞工服務科申請補助。
補助標準〈一〉托兒設施: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新台幣200萬元整。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補助改善或更新措施費用,每年最高50萬元整。〈二〉托兒措施:每年最高新台幣30萬元整。
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行政院勞工委員
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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