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5日電)嘉義縣太保市馬姓男子被控去年底為競選縣議員的妻子賄選,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檢方審酌被告為地方民代的丈夫,竟無視法律規定,飾詞狡辯,建請求處有期徒刑4年。
嘉義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馬姓男子為嘉義縣太保市郭姓市民代表的丈夫,明知妻子為去年年底三合一 (縣市長、縣市議員和鄉鎮市長)選舉嘉義縣議員的候選人,為使妻子能順利當選,去年11月10日拜訪有投票權的方姓友人住處。
起訴書表示,被告希望方姓友人與家人投票支持妻子,只要依期約投票,事後會「處理」(意指現金買票),當時方姓友人也點頭表示同意。案經警調查獲,方姓男子坦承不諱。
馬姓被告涉嫌賄選案,嘉義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檢方審酌被告為地方民代的丈夫,竟無視法律規定,敗壞選舉風氣,且否認犯行,飾詞狡辯,顯無悔意,建請求處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