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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11日電)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表示,4月起民營的公股事業機構董事長、總經理待遇,以一般公營事業同職務待遇2倍為上限,月薪最高約新台幣32萬元,以期合理化、制度化。
李述德上午於行政院院會後表示,原則確立後,民營的公股事業機構董事長、總經理待遇,月薪最高會降到約32萬元,與公股事業機構董事長、總經理待遇趨於一致,否則若差距太大,不符社會期待。
他說,這項規定只限制公股代表,應不會影響民營的公股事業機構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