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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森鐵翻車案… 檢車士脫產避償 判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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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92年間阿里山森鐵翻車事件涉疏失的檢車士溫福銘,被農委會嘉義林管處求償,溫在93年把所有的5筆土地贈與父親溫耀宗,嘉義林管處提訴撤銷贈與及土地移轉登記,台南地院判須撤銷贈與並塗銷土地移轉登記。

嘉義林管處指出,溫福銘原是阿里山車庫檢車士,92年3月1日,阿里山火車翻車,釀成重大傷亡慘案,溫福銘涉業務疏失被嘉義地院判刑3年確定。案發後,林管處共賠償1億4908萬多元給受害乘客、家屬,並達成和解。

林管處轉向溫福銘方面求償,但溫福銘在95年7月身亡,嘉義地院判溫福銘的繼承人應連帶賠償3727萬餘元給林管處。

林管處說,溫福銘在過世前2年把位在南縣玉井鄉的5筆土地贈與父親溫耀宗,企圖逃避賠償責任,損害林管處的受償權,要求法官撤銷贈與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效力。

管理溫福銘遺產的國財局台南分處反駁指出,溫福銘的全體繼承人已在95年7月21日向台南地院聲請拋棄繼承,嘉義地院卻以溫福銘的繼承人承受訴訟作出賠償判決,此判決違反訴訟程序,林管處對溫福銘的債權並未確定,不能追溯行使撤銷權。

溫耀宗強調,5筆土地所有權移轉並非無償贈與,而是信託法律行為。

台南地院法官調查,溫耀宗說不是無償贈與,但未能舉證土地移轉是有償行為,難以採信「有償移轉說」;因溫福銘除這5筆土地外,無其他高價值財產,把土地無償送給父親,依民法規定,確妨害嘉義林管處的受償權,判決撤銷贈與行為,土地移轉登記也要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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